一、制冷劑的選用原則
只有在工作溫度范圍內能夠汽化和凝結的物質才有可能作為制冷劑使用。
1.制冷劑熱力學性質
(1) 工作溫度范圍內有合適的壓力和壓力比。
1.1、蒸發壓力≧大氣壓力
1.2、冷凝壓力不要過高
1.3、冷凝壓力與蒸發壓力之比不宜過大
(2) 單位制冷量q0和單位容積制冷量qv較大。
(3) 比功w和單位容積壓縮功wv小,循環效率高。
(4) 等熵壓縮終了溫度t2不能太高,以免潤滑條件惡化或制冷劑自身在高溫下分解。
2.物理化學性質方面
(1) 粘度、密度盡量小。
(2) 導熱系數大,可提高傳熱系數,減少傳熱面積。
(3) 無毒、不燃燒、不爆炸、使用安全。
(4) 化學穩定性和熱穩定性好。
(5) 對大氣環境無破壞作用。
注意:原料來源充足,制造工藝簡單,價格便宜。
二、制冷劑
制冷劑的簡寫符號
字母“R”和它后面的一組數字或字母,表示制冷劑,根據制冷劑分子組成按一定規則編寫。
編寫規則
1.無機化合物
1.1簡寫符號規定為R7( )( )
括號中填入的數字是該無機物分子量的整數部分。
2.氟里昂和烷烴類
Ø簡寫符號規定為R(m-1)(n+1)(x)B(z)
數值為零時省略不寫,同分異構體則在其最后加小寫英文字母以示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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